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法律是谁发明的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法律是谁发明的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法律是什么思维左脑还是右脑
人的左半球主管言语活动(听、说、读、写)、数学运算、逻辑推理等具有连续性、有序性、分析等功能,是进行抽象思维的中枢;
右半球主管音乐节奏、空间定向、图形识别、情感、做梦等,具有不连续性、弥漫性、整体性等功能,是处理表象知觉,进行形象思维的中枢。以上所说学法律的都涉及到,我觉得更测重于左脑。
左右脑分工理论告诉我们,可能:由右脑承担形象思维的任务,左脑承担逻辑思维的重任,左右脑协调,以诸如jint的全脑速读记忆训练工具来训练大脑的快速反应能力,自然会取得出人意料的高效率。左、右脑的精神机能分担论使人们明白了左脑分管听、说、读、写之类的语言功能;而在作不发生语言音声化现象的阅读时,是纯粹的视觉性行为,是可以用擅长处理视觉性信息的右脑来出色完成的。
法律一般是一些条款,或者是文字逻辑抽象的语言,通常是左脑所负责的内容。脑属于学术型脑,他负责语言文字数字等,而右脑也叫创造型脑,他负责的是空间音乐,美术,情感等
法律的社会功能?
法律是人制定的,它是维护统治阶级的工具。
不同的国家所定法律不尽相同,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法律也随时代进步而不断创新更改。法律有强制性特点,它起着强制规范人们的文明道德的社会作用。但法律也有不完善的时侯,因此有些不文明不道德的事情法律规范不着,只能等待人们认识后,完善法律。法律是人制造的一个多数人承认的公平的尺子,用它来丈量社会善恶好坏,予以强制,起到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进步的作用。所以,世界上诸国都很重视法律的制定和建设。什么叫法律、法规授权?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是指依具体法律、法规授权而行使特定行政职能的非国家机关组织。
由于行政活动的广泛性及复杂性,某项行政事务可能由非行政机关的社会组织管理的情形有不少,如卫生防疫站和食品卫生监督站都不是行政机关,经《食品卫生法》授权,它们就能行使食品卫生监督检查权和对违反食品卫生法的相对人的行政处罚权。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主要有以下几种: (1)事业组织。事业组织是指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从事为工农业生产服务活动,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单位。(2)社会团体。社会团体虽然不是行政机关,不属于行政系统,但法律、法规往往授权它们行使某些行政职能,如各种行业协会,它们有依法律、法规的授权管理本行业的某些行政事务的权力。(3)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指城市和农村按居民、村民居住的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4)企业组织。企业组织主要是行政管理的对象,但在特定情况下,法律、法规也可授权其行使一定行政职权。(5)各种技术检验、鉴定机构。对一些需要运用专门知识、专门技能、专门设备进行检验鉴定的事务,法律、法规通常授权由一些有关的技术性机构办理。被授权组织的法律地位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被授权组织在行使法律、法规所授职权时,享有与行政机关相同的行政主体地位。(2)被授权组织以自己的名义行政法律、法规所授职权,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3)被授权组织在执行其被授职权以外的自身职能时,不享有行政权,不具有行政主体的地位。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法律是谁发明的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法律是谁发明的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